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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三村小学医疗基金使用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14

一、        指导思想:

为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切身利益,合情合理的用好学校医疗基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原则与办法。

二、        管理小组:

校长——陆燕华  工会主席——张国珍  财务——刘青

三、        实施内容、原则、办法:

1、            参加上海市总工会补充保障计划

1)、住院保险(50/人)    2)、团体意外保险(10/人)  

3)、特种重病保险 60/人)     4)、女职工保险(36/人)

2  参加社会商业医疗保险

根据教育工会的建议目前参加平安保险公司

1)、补充医疗保险(260/人)

2)、住院安心保险(50/人)

3、对一般门诊个人医疗费较大支出的补助

1)、个人现金支付超过1000元,补助200元。

2)、个人现金支付超过1500元,补助400元。

3)、个人现金支付超过3000元,补助800元。

四、        一年补助时间限定:

当年41日起至次年331日止

五、        补助步骤:

1、            本人提出申请,交验限定时间内的医疗费收据。

2、            学校医疗补助管理小组审核。

 

东安三村小学

2009424通过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