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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事故处理预案
作者(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06-06-28

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实验室事故的原因:

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二、事故的预防:

1、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3、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4、实验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必须做到“双人双锁”保管。为防止剧毒物品外盗或外流,存放处需安装报警装置。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电线、电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7、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事故的处理: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卫生室,由卫生老师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4、保护现场。

5、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向区教育局书面汇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6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7、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四、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校长唐卫宇(组长)、副校长陆燕华(副组长)

成员包括毛金荣(总务处)、张国珍(工会主席)、姚卫敏(教导)、将慧霞(教导)、宗靖雯(大队辅导员)、戴玉凤(卫生老师)等。

2.主要职责:

1)、指挥有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确保通信设备设施、信息网络畅通。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3、人员分工:

唐卫宇负责指挥、陆燕华负责报告、毛金荣负责报警、将慧霞、宗靖雯负责疏散、戴玉凤负责救护、姚卫敏、张盛负责信息网络、张国珍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等、各班主任、任课老师及科老师应组良负责配合协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