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概况 | 以智启慧 | 以善树魂 | 以乐怡情 | 以健强体 | 和谐家园 | 文明在行动 | 防欺凌工作 


 首页 > 文明在线 > 加强改进党的建设 > 文明创建 > 规划措施
东三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11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表彰和奖励学生中的优秀群体,更好地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鼓励学生进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每学年组织开展评选“三好学生”活动,具体方法如下:

一、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1、学校行政

2、德育领导小组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范围:三至五年级各班学生

名额: 每班12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即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成绩好。即有明确的学习目的、认真的学习态度,能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得当,学习成绩优良或有显著进步。兴趣广泛,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努力培养自身的特长。

3、体育锻炼好。即坚持锻炼身体,不轻视体育,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教师反应良好。认真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四、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评选方法

1、推荐:师生在评选出的“文明生”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

2、汇总推荐意见,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

六、表彰和奖励

1、通过校园网、学校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三好学生”的事迹。

2、一学年结束进行表彰,颁发校“三好学生”的荣誉证书。

3、在成长手册中进行荣誉记载。

2009学年东安三村小学 “三好学生”推荐表

 

 

性别

 

出生年月

 

就读班级

 

职务

 

 

 

 

 

 

 

 

 

 

 

 

 

 

 

 

 

一年来所获得的成绩

 

 

班主任

意见

 

 

学校审批意见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