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概况 | 以智启慧 | 以善树魂 | 以乐怡情 | 以健强体 | 和谐家园 | 文明在行动
 首页 > 文明在线 > 学校社会良性互动 > 学校与社会关系 > 志愿者服务
志愿者服务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26

         为构建大教育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有效发展,实现社区与学校互动,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校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用真诚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

      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三、积极向社区离退休、特困生及其家属、军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和孤儿等需要帮助的社区居民开展志愿服务。

      四、以“一助一、多助一”为原则,对社区弱势群体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

       五、党员教师志愿者每月参加活动两次,非党员教师志愿者每月参加活动一次。

       六、廉洁自律,以自身行为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