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依照法律文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法律文书依据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组长: 陆燕华——负责学校全面法治工作;
执行组长:张国珍——负责意识师德、师风等方面法治宣传工作;
毛金荣——负责学校建筑安全,防火,用电、食品饮食等安全工作;
蒋慧霞——负责师生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实验课教学等法治工作;
组员: 姚卫敏 宗靖雯 各办公室室长 各班级班主任
——加强对教职工与学生的法制教育与实施,提高依法治校的认识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