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东安三村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校学生进入校园须佩戴校徽;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在传达室登记并电话告知、挂牌、领取会客单后进校。
2、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
3、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
4、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5、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6、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7、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8、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9、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10、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