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校舍设施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保障,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1. 定期做好对教学楼、办室楼、食堂等处的墙面粉刷、保洁去污工作,做好地面的地砖、窗台大理石板的检修工作。
2. 定期做好对教学楼、办室楼、食堂等处的楼梯安全隐患检查和维修,树立和维护好各楼层的安全警示牌。
3. 校园草坪、绿树等处花草树木的浇灌维护有人专人负责,形成制度,定期维护。
4. 定期检查疏通各楼层的下水管道、检查各楼层顶部防漏层,检查各室窗户的防漏密封条,以防雨天雨水渗漏。暴雨雪、台风警报前要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5. 定期对各楼层、厕所等处的自来水管道做一次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笼头接口。
6. 每天坚持检查各楼层的电器开关,发现损坏的要及时更换,因技术原因不能及时更换的要树立安全警示牌,以防触电事故发生。各教室、办公室、功能室的电器开关设备的安全由各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及各专用室负责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负责修缮。
7. 定期检查各楼层走廊、各教室的照明设施,并做好更换工作,严禁让学生自行更换教室内的灯炮、日光灯启动器等电器设施。
8. 协同体育教师定期检查校园体育活动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并作好维修工作,因技术原则未能及时维修的设施要树立安全警示牌或贴上封条作出暂停使用处理。
9. 定期检查维护好各楼层间的安全应急指示牌和安全应急灯。
10. 做好校内配电房的安全维护和校内线路维护工作,严禁私拉私接行为发生。
11. 定期检查各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做到灭火器材不过期,消防栓水路通畅。
12. 做好与消防、水电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保障校内水、电畅通。
13. 定期对校园警报系统,做好检查维修工作。
14. 及时修缮各种教育教学设备。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急时处理的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要做好安全警示并贴上封条或另外保管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