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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08

为切实、有序、稳妥地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72号)、《关于徐汇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事实方案》(徐人社发201056)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同,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对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成员由教育党工委、教育局相关科室组成,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

1、制定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事业单位特点,起草《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下发。

2、动员部署。召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旨在统一思想,明确步骤和要求。

3、组织培训。组织各单位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集中进行文件政策学习和实务操作培训。

4、梳理情况。各单位全面梳理人员基本情况。同时深入进行风险分析、分析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

(二)实施阶段(10月下旬-20112月)

1、组织动员部署(10月下11月上旬)。各单位在本单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广大教职工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动员部署。

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10月)。各单位在现有编制、岗位梳理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院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制定说明”的要求,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岗位设置方案应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并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方案审核(11月下旬-12月)。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等材料(详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上报材料目录)在1119前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简称办公室,下同),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反馈至各单位。

4、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2月)。各单位在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应包括:岗位分布、任职条件、聘任办法、实施步骤、时间安排、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核减办法等内容。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并经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请于1220前报办公室审核。

5、实施岗位聘用。(20111月)各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岗位聘用小组,在教育局指导下根据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和竞聘上岗的原则,按照人员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应该根据需要组建专家评议组。

(三)兑现岗位工资(20113月)

各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后,要认真对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补充完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提出认定申请报办公室。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认定的单位可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标准兑现,并予以补发。

2011331前,按规定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的事业单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从201011起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工资标准。201141后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的,经认定后,自完成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工资标准。

200671以后,至本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前已经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单独进行一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认定。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单位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整的聘任工作组织体系,落实人力、物力,确保岗位设置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学校党组织要深入宣传岗位设置工作目的、意义,做好具体情况的细化分析,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并召开党员专题会议和组织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为顺利实施岗位设置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由党组织、工会、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实施岗位设置工作调解小组,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纠纷。

2、落实规定,把握时间节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市、区相关文件,吃透精神,准确掌握各项政策;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国家、市、区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保证岗位设置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3、积极宣传,广泛发扬民主。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岗位设置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岗位设置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关于成立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管理  实施方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2印发

                                         (共印2份)

附件:

关于成立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

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局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纪远      中共徐汇区教育党工委书记

      王懋功      中共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徐汇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朱龙霞      中共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

                  徐汇区教育局副局长

      沈建华      徐汇区教育局副局长

              徐汇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建华      徐汇区教育局副局长

龚小凤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徐汇区委员会主席

      赵伟民      徐汇区教育局助理调研员、纪工委副书记     

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教育局人事科、中教科、小幼教科、职成教科等科室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