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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两字记心头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09-27

    小学生不得玩火,不可以随身携带火种。1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2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存放有易燃物品处用火;3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烟花等危险物品,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还做不安全的事。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地逃离。

一、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

二、如果楼层已经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三、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物品逃生。   

四、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五、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它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它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   

六、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七、要发扬互助精神,帮助老人、小孩、病人优先疏散。对行动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子布条等吊下楼,攀爬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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