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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作者(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06-06-28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有关纪律,坚持原则,开源节流。

1.      购物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并填制请购单,报告总务主任,超过500元以上的报请校长同意,并交会计处备案。

2.      总务处负责人根据会计资金运用情况和财务开支的具体范围以及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统一安排采购。

3.      购置基本建设项目用品,必须由总务主任写报告,由学校校长审批签字,向上级部门申报。

4.      报销凭证须由唐卫宇校长、毛金荣总务主任签名,实行“一支笔”制度。

按照银行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日用现金超过500元者,须提前一天报校长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