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上海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讨论并制定了《东安三村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倡导教师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尊重家长、终身学习。 学校制订了《教师月考核自查制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都把师德列为考核要求。 在骨干教师评选、职称评定、各类评优活动中,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每学期,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师德调查,发放《教师满意度调查表》,通过问卷,学生座谈、信访等途径对教师的师德状况做深入的了解。学生对师德建设的满意率在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