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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作者(来源):东三小学党支部    发布时间:2005-08-31

指导思想:

高素质的学生要依靠高素质的教师来培养,建设一支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措施。特别是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关系到学校的未来。

为了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以“学、传、帮、带”促进全体教师的业务水平的提高,特制定东安三村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做到支部书记亲自抓第一资源,在凝聚人心,营造环境上下功夫。

2学校建立校人才库,对不同的人才从不同的角度考查、多元化地培养,力争在各学科中都能显现骨干教师。

3、学校对骨干教师提要求、压担子,为骨干教师提供相应培训机会,及展示自我的舞台。

4、骨干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关理论,不断更新业务水平,在学校工作中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带教任务,上好示范课,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做好述学、述职报告。

5、对骨干教师建立固定考核制度,从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师德风范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评比、交流、总结。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