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概况 | 以智启慧 | 以善树魂 | 以乐怡情 | 以健强体 | 和谐家园 | 文明在行动 | 防欺凌工作 


 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学校业务 > 师资建设 > 规章制度
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5-12

一、要严格执行师德规范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养,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到敬业爱生,廉洁从教。

二、坚持正面教育,对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随意让学生停课。

三、要熟练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深钻教材,把握重难点,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合理设计教学过程,精心备课,认真写好教案,并符合学校规范教案的要求。

    四、要根据教学任务需要,精心设计科学、合理、有层次、适量的作业,做到批改认真、及时,符合学校要求。

五、上课教态和蔼,语言规范简练,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能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以落实基础为主,积极开展拓展与探究。

六、课后要加强个别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辅导内容要有针对性,努力帮助他们获取成功。

七、任课教师要从本学科教学实际出发,认真选择科研项目,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按科研组活动要求写出符合本课题的研究论文。

八、要认真练就一手好字,尤其是粉笔字要写得规范,笔顺正确,板书、教案、计划,总结要做到不写错别字。

九、能正确使用各类电教设备,使用率至少达到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会制作简易教具,会制作多媒体课件,每学期要上交两份电教软件。

    十、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教改经验,经常阅览教育教学杂志,做点摘录笔记。同时积极参与听评课活动,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十节,评课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