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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学年东三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13

为促进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打造优秀班主任群体,为班主任的发展搭建平台,鼓励班主任更好地建班育人,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评选“优秀班主任”活动,具体方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范围:全体班主任教师

名额:全体班主任教师总人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理念,热爱班主任工作,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具体为:

1、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2、积极参与创建“温馨教室”,努力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有特色、有活力的班集体。

3、能运用各种方式沟通师生情感,在处理班级事务时,能做到公平、公正。

4、主动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5、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  评选方法

1、自荐:班主任可以根据以上条件进行自荐,自荐表挂在校园网上。

2、推荐:全体教师民主推荐。

3、汇总推荐意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的人选。

4、张榜公示被推荐人名单及事迹介绍(公示三个工作日)。

5、评选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五、 表彰和奖励

1、通过校园网、学校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优秀班主任事迹。

2、教师大会隆重表彰。

3、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陆燕华(校长)、张国珍(工会主席)、蒋慧霞(人事干部)、

包培勤(教师代表)、杜秋兰(教师代表)

20086月制定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