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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学年度东三小学评优表彰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05-30

为提高东三小学教师地位,稳定骨干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升师资质量,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订以下评选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陆燕华、姚寅刚、蒋慧霞、包培勤、王佳悦

二、评选项目、范围与名额

1、校园丁

范围:学校在岗全体教工

名额:在岗全体教工总数的10%左右

2、校优秀班主任

范围:在岗班主任

名额:在岗班主任数的20%左右

三、评选条件

1、校园丁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突出成绩。

  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严谨治学,不断提升实施新课程能力,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⑶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并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发展方面有突出成绩。

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后勤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⑸在本校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

2、校优秀班主任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理念,热爱班主任工作,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具体为:

⑴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⑵积极参与创建“温馨教室”,努力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有特色、有活力的班集体。

⑶能运用各种方式沟通师生情感,在处理班级事务时,能做到公平、公正。

⑷主动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⑸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

四、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评选方法

1、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

2、推荐:全体教职员工民主推荐

3、汇总推荐意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的人选

4、支委会审核认定

5、张榜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表彰和奖励

    奖励方式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1、通过校园网、学校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优秀园丁事迹。

2、教师节隆重表彰。

3、颁发证书和奖金。

4、优先考虑参与上级部门本年度评优。

通过舆论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带动作用、辐射作用、引领作用,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七、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527

向全体教工宣传动员

 

63

全体教工民主推荐

 

63

评优小组讨论

 

66

公示

 

910

表彰

 

 

注:如发现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20115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