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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三村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11-01

东安三村小学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2007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的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 落实“一岗双责”,执行“八个禁止”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日常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2、 学校成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兼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网络清晰,组织分工合理,成员职责明确,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惩治腐败体系、加强和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工作管理相结合,把创建工作抓细抓实,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学校总体计划中,保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3、 落实“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对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行使决策权。(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结构工资改革、职称申报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4、 党支部书记、学校中层干部以身体力行带头贯彻执行“八个禁止”,清正廉洁从自身做起,通过校长述职报告、教工谈心活动、座谈会、问卷、家长接待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 组织全体教学校管理网络的结构清晰,各部门教工认真签定岗位责任书,让全体教工人人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制。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6、 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抓好突出问题带动专项治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加强工作管理相结合。

                                    中共东安三村小学党支部

                                            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