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教委基(2014)8号和徐教(2014)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为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我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需求,提供学生放学后看护服务,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是学校为民服务项目之一,也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举措。学校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为学生提供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满意的好学校。
二、工作小组:
组长:陆慧瑾
副组长:姚寅刚
组员:蒋慧霞、姚卫敏、宗靖雯、毛金荣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审批确定学生看护申请,安排看护地点和人员,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三、具体内容:
1、看护对象:本校一至五年级学生,因家庭看护确有实际困难者。
2、看护时间与人员:
周一至周四(16:15——17:00)由总护导老师看护。
3、遵循原则: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不收费用。
4、服务内容: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适当安排做作业、自习、游戏和课外阅读等活动;看护工作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不举办各种兴趣班。
5、支持保障:学校将一楼教工餐厅作为放学后看护点,安排本校教职工担任看护工作人员;教职工的相关劳务费用纳入绩效工资方案。
本方案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徐汇区东安三村小学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