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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作者(来源):顾宣栋    发布时间:2009-10-20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在讲话中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信息时代,青少年利用互联网工作、学习、娱乐的同时,也受到网络中诸多不良因素的影响。今天,团中央等部门共同发布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在全世界是首创之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广大青少年的关心和爱护。希望各级政府、学校、网站和网络经营服务场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希望全国的青少年特别是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宣传公约、遵守公约,维护公约,人人争做文明的先锋,健康成长,成为世界上最文明的、获益最多的网民群,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据悉,这是迄今为止全国首次大规模召开网上大会。除北京的中心会场外,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会场,中青网对会议进行了现场直播,各地万余名青少年通过互联网参加了发布大会。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宣传大使王小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各个分会场的活动情况。当屏幕显示出在短短的20分钟内,就有近10万名青少年网络爱好者点击《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主页面,表示支持公约时,整个主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王小丫还选读了包头市一位署名为小丸子的网络爱好者在网上的留言:看到这个公约,我太高兴了,我要把这个公约DOWN下来,拿给爸爸妈妈看,并且自己一定认真遵守。

  记者在北京的主会场看到,北京的主会场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会场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呼应。在吉林长春市银桥网吧,1000多名大中学生参加了团省委和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开展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宣传活动,观看了中青网在北京进行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网上发布大会现场直播,并在印有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条幅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在浙江分会场,网吧业主向社会郑重作出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及时提醒青少年不超时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做到文明经营、热情服务,以实际行动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中学生代表向全省青少年发出文明上网的倡议。与会领导还分别为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发放宣传画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为网吧业主代表颁发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网吧匾牌、宣传画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标语,希望他们争做《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宣传者和实践者,为营造一个关注青少年网络环境的社会氛围而共同努力。在上海、广东、陕西、湖北、云南、重庆、广西、青海、山西、辽宁、河北等地公约的宣传活动中,青少年网络爱好者纷纷表示要遵守公约,文明上网,宣传活动高潮迭起,气氛热烈,体现了鲜明的网络特色。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 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 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 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 不破坏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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