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东三小学教师地位,稳定骨干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升师资质量,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订以下评选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陆燕华(校长)、张国珍(工会主席)、蒋慧霞(支委)、
包培勤(教师代表)、顾燕萍(教师代表)
二、评选项目、范围与名额
1、校园丁
范围:学校在岗全体教工
名额:不超过学校在岗全体教工总数的10%
2、校优秀班主任
范围:在岗班主任
名额:不超过学校在岗班主任数的20%
3、学生、家长心目中的好老师
范围:学校在岗全体教师
名额:不超过学校在岗全体教师总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1、校园丁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突出成绩。
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严谨治学,不断提升实施新课程能力,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⑶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并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发展方面有突出成绩。
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后勤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⑸在本校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
2、校优秀班主任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理念,热爱班主任工作,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具体为:
⑴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⑵积极参与创建“温馨教室”,努力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有特色、有活力的班集体。
⑶能运用各种方式沟通师生情感,在处理班级事务时,能做到公平、公正。
⑷主动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⑸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
3、学生、家长心目中的好老师
⑴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
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有良好的师生关系。
⑶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在处理学生的各项事务时,能做到公平、公正。
⑷与家长交流礼貌和谐,有较好的家庭教育的指导方法和能力。
⑸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⑹有良好的性格,平易近人、乐于交往、具有风度、彰显魅力。
⑺教龄三年(含三年)以上,在本校工作二年(含二年)以上者。
四、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评选方法
(一)校园丁、校优秀班主任
1、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
2、推荐:全体教职员工民主推荐
3、汇总推荐意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的人选
4、支委会审核认定
5、张榜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
(二)学生、家长心目中的好老师
1、通过广播、校园网、告家长书对学生、家长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
2、推荐:学生推荐、家长推荐
3、评选:根据学生、家长推荐情况,列出候选人,张榜公示主要事迹,再次进行推荐。
4、汇总推荐意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的人选
5、支委会审核认定
6、张榜公示
六、表彰和奖励
奖励方式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1、通过校园网、学校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优秀园丁事迹。
2、教师节隆重表彰。
3、颁发证书和奖金。
通过舆论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带动作用、辐射作用、引领作用,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七、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6月19日 |
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传布置 |
|
6月25日 |
向全体学生、家长宣传 |
|
6月26日 |
完成第一轮推荐 |
|
6月29日 |
完成第二轮推荐 |
|
6月30日 |
公示 |
|
9月10日 |
表彰 |
|
注:如发现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2009年6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