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为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切身利益,合情合理的用好学校医疗基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原则与办法。
二、 管理小组:
校长——陆燕华 工会主席——张国珍 财务——刘青
三、 实施内容、原则、办法:
1、 参加上海市总工会补充保障计划
(1)、住院保险 (2)、团体意外保险
(3)、特种重病保险 (4)、女职工保险
2、 参加社会商业医疗保险
根据教育工会的建议目前参加平安保险公司
(1)、补充医疗保险
(2)、住院安心保险
3、对一般门诊个人医疗费较大支出的补助
(1)、个人现金支付超过1400元,补助200元。
(2)、个人现金支付超过3000元,补助500元。
四、 一年补助时间限定:
当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
五、 补助步骤:
1、 本人提出申请,交验限定时间内的医疗费收据。
2、 学校医疗补助管理小组审核。
东安三村小学
2009年3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