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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13

一、进入实验室必须按指定座位就座,要保持室内安静。

二、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及材料。

三、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四、仪器、设备、材料入库,按要求要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及时核销试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五、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账册相符。

六、按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完好无损。

八、上课前要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准确填写实验报告,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准备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

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2009.6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