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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小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情况报告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17

    东三小学党支部认真贯彻教育党工委《关于对局属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对照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各单位资源节约情况等内容,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1、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

我校认真、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20171月至9月公务接待、出国(境)、车辆购置、国内差旅、会务、办公用房等费用均为0元。其中培训费使用为10001元,都为我校教职员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学习、培训。培训工作的开展都有相关通知、制定培训计划,没有超标准使用培训费用的情况发生。

我校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东三小学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务卡管理、切实减少现金使用。严格执行《上海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上海市预算单位现金结算目录(试行)》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职责。日常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我校无违规公款吃喝、无超标准接待、无公款购买高档白酒等情况;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或有价证券,无借传统节日之名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情况;严格执行《东三小学绩效工资方案》,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无滥发奖金或实物。严格执行预算,无突击花钱等情况。无以各类借口在国内或出国(境)公款旅游,无将“三公”经费转至业务经费列支等情况。

2、因公出国(境)管理

校长、书记的护照交教育党工委管理,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3、办公用房(可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版)

我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校领导办公用房面积15平方米左右,符合标准,装修简朴实用。2012年校安工程竣工至今,未有领导办公室重新装修、改建的情况,未有超标准配备情况,学校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关设备、设施作为校产,由学校总务处依据“东三小学财产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定期自查。并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每年完成“校舍情况统计表”、“设备统计表”,确保常态化、有序管理。

4、    资源节约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节能措施,以《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为依据,以建设节约型校园为目标,强化宣传、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科学管理,积极推进我校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每年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节能目标。

我校建立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节能措施及规划,定期巡查校园内节能降耗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的保证和促进了我校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每月准时做好学校能源统计上报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的准确、及时。

在具体的节能工作开展中,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功能教室等场所通过宣传与管理,使师生尽可能做到能够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不影响学习、工作的情况下,凡天气好,光线充足的时候均能关闭电源;此外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凡室内无人,必须及时关闭电源;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电风扇的使用,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各处室、办公室、教室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保障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