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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小学评价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13

1、  采取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通过自评、互评等多种评价方式,有效地记录学生成长轨迹,全面衡量学生的发展状况。

2、  重视过程性评价。评价时既要看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看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看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看学生的成长过程。

3、  考试命题要面向全体学生,着重考核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其次是综合能力和拓展能力。

4、  一、二年级语文、英语每学期各进行一次口试。

5、  语文、数学、英语原则上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要进行一次单元测验,针对单元测验情况,每学期做两次质量分析。

6、  期中,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阶段性练习;期末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考查,三 ~五年级语文、数学考试,一~五年级英语考查。其他综合学科要以过程性评价的形式记录学生一学期的表现。

7、  试卷成绩采用百分制,学生成长纪录采用等级制,分别为优、良、合格(及格)、不合格(不及格)四种等第。

8、  针对考试,要及时进行各级质量分析。期中、期末为四级质量分析,Ⅰ级为班级,Ⅱ级为年级,Ⅲ为教导处,Ⅳ级为校长。

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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