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
(修订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财产保管员必须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询私情。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低值耐久、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对学校所有的财产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负责学校教学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对外勤购回的物品要及时验收入帐,平时发放物品要登记,并检查库存物品,除做到心中有数外,要保证物尽其用,经常与有关处室联系,定期对房屋、设备、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浪费和不积压浪费。
4、平时经常向师生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管理教育工作,经常与各办公室、年级组、实验室、各行政办公室联系、检查、核对、督促。
5、要做好修旧利废,延长物品的使用,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财产采购和验收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 学校各部门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
手续,由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
2、 验收时,对数量、质量、规格等应认真检查,并
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3、 各处室末办请购、审批手续而擅自采购的物品,
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4、 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入固定资产账、低值耐久帐,低值易耗用品账等。
4、 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
物相符,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财产使用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财产管理员负责对全校财产物资的具体管理,认真做好校产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2.资产巡视制度,财产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学校资产(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该修的报修,确系使用年久,又无法修复使用的填单进入报废程序。
3.仪器设备可分级管理,实验仪器由实验室专职老师专管,并做好日常维养工作,发挥物资使用效率,物尽其用。外单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出借,并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4.各组室、教室的财产管理
(1).组室财产管理设分户帐卡、一设二份,一份留组室内,一份交总务处。
(2).教室财产管理设分户帐卡、一设二份,一份留教室内,一份交总务处。
班级财产保管与总务处签约管理,定期检查。
5.使用人员的财产管理
(1).使用人员领借物品,设分户帐卡,一人一卡,学期结束财产管理员督促收回,并进行保养。
(2).专用工具原则不外借,专人使用,使用时到仓库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即刻归库,防止丢失,影响工作。
6.如工作调动,离校前必须将借用的物品到总务处办理移交或归还
手续。
财产领用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总务处财产保管员负责发放。
2.凡领用物品均属消耗品,领用后原则上不再收回,为此,财产保管员负以节约为原则,有权和义务按实际需要数量,分别供应。
3.每人办公领用物品,每学期初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圆珠笔、备课纸、抹布)等,学期中常规用品(粉笔、圆珠笔芯)等根据需要到总务处财产保管员领取,非常规用品领取,需填单申请,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领取。
4.各组室、教室的清洁用品,原则上学期初一次性发放到位(其中铅桶、畚箕等一学年发放一次)其中不再补发,特殊情况除外。
5.财产保管员对领用物品每月结算一次,定期分析消耗情况。
6.对违反财务制度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财产出借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学校的财物由总务处财产保管员统一管理。教职工因工作、学习,需要领用物品应本着勤俭节约、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通过财产保管员办理一定手续后方可借用,一律不得私自任意拿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开学时各班借用的清洁工具,班主任须在正式上课前一天办理手续,学期结束前一天如数归还。其他易耗品一律不得借用。
二. 凡需借用学校一般物品或工具,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贵重物品(如录音机、电视机、照相机、计算机、打字机等)和大型工具设备要经校长批准方可通过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三. 借用学校一切公物应及时归还,概不得私相授受。
四.校外单位借用物品,须持单位介绍信及经手人证件,由相应领导批准方得借用。
五. 借用物品归还时,由保管员负责当面验收,发现损坏或零配件丢失应追究责任,借用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财产赔偿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几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① 由总务处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② 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③ 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坏,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④ 故意损坏学校财产:本人主动到班主任(或总务处)承认错误,按原价的1-2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免于纪律处分。本人无赔偿的意愿,经学校发现后,才有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赔偿的,按原价2-3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外以批评或警告之处分。本人根本无所谓,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的,按3倍以上5倍以下的价格赔偿,并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4、损坏财产而不报告,无人检举,造成赔偿无着落的,按原价2倍的价格分摊到班级。
5、公共财产损坏的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或专用教室责任人)负责,赔偿落实到人(或班)。
6、财产损坏而赔偿无着落的一般不予修复,若班主任愿意由班级集体赔偿的方可给予修复。
7、学生毕业和教师调离,所借所用学校财产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8、以上赔偿款项均交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开票,收入作为修理专用。
精贵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 按照教学实验的实际需要,有计划的购置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2. 严格验收制度: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后,1周内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办理入帐入库手续。
3. 严格管理制度:对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总务主任定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按操作规程做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查明原因,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4. 严格使用手续: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单,使用前需详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未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5.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实验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帐物卡向财产保管员交接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总务主任认可
后,再填写报损损报废单报校长审批。
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一.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 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三.本规定适用于东安三村小学内涉及危险物品的教学、科研和生产及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四.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五.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6、部门领取的剧毒、麻醉等危险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即时退回库房。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随意存放。
六.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七.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八.从事实验和生产场所使用危险品部门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配备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
九.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是保证顺利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保证学校仪器设备得到更好的保养、维护,现制定有关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的管理及其协调工作。
2、仪器设备管理员有责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设备完好率高,并定期清点设备,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仪器设备的使用原则上“谁使用谁维护”,如出现故障,及时告知仪器设备管理员,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上报校财产保管员,财产保管员根据情况进行维修。
5、打印机、扫描仪的日常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若出现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须及时通知总务处联系厂家维修,以保证打印机的正常运作。
6、实验室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由实验管理员负责,若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财产管理员负责联系维修。
7、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贵重设备时,须填写“借用贵重设备申请表”,经总务主任批准后,方可领取。
9、学校的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之前,不得拆卸、改装、借出及携出院外。
财产物品报废、报损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 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财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修理或已无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处室、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经总务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后报废,一份送去记帐,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
2. 由于财产管理不善或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有意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责成过失人或财产设备负责人按《东安三村小学财产设备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由过失人填写财产报损单,一式二份,经总务处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报废。
以上制度,希望全校师生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同时希望全校师生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意识,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使我校师生能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
财产物品报废、报损物品处置制度
(修订稿)
1. 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财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修理或已无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处室、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经总务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后报废,一份送去记帐,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
2. 由于财产管理不善或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有意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责成过失人或财产设备负责人按《东安三村小学财产设备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由过失人填写财产报损单,一式二份,经总务处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报废。
班级财产设备管理条例
(修订稿)
学校财产设备管理是学校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估一所学校、一个部门、一个班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财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班级财产设备的清查、交接:
1、清查:每一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各班教室内财产设备进行清点、登记。(登入班级财产设备登记表)
2、交接: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班级的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总务处留底备案。班主任按登记表上所列财产对本班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如中途班主任更换,应先由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然后由新任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新的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学生毕业离校前,班主任应协助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3、班级财产设备包括:电视机、投影机、银幕、电风扇、饮水机、桌、凳、门、窗、黑板、日光灯、开关、插座、窗帘、卫生器具等。
二. 班级财产设备管理:
1、班主任是班级财产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
2、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如发现有螺丝松脱等情况出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如出现小问题不及时报修,出现大的问题时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
5、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及时在使用登记表中登记;不得随意使用各种设备。平时对各种设备要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如有故障出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报修。
6、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班主任到总务处填写报修单,由总务处签发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妥当后,需由班主任签名验收。
7、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工作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依据。
8、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教导处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财产管理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9、财产设备管理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学校评选优秀班干部、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
学校各专用室管理制度
(修订稿)
音乐教室管理
一、音乐室由音乐组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清洁,不乱丢纸屑、杂物,不在墙壁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时,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在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
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音乐器材的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如借出使用造成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 每次活动完,要放置好器材,关好窗、锁好门。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要保持安静和整洁。禁止喧哗,禁止吸烟,不吃零食,不
乱扔纸屑。
二、本室书刊、杂志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阅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三、本室新到的报刊、杂志,当月不外借,借过期的书刊、杂志需办
理借阅手续。
四、爱护书籍,不污损、涂写、撕页,保证报刊杂志的完好。如损坏
报刊、杂志,按有关制度修补或照价赔偿。
五、不准将报刊、杂志带出室外,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教室一切设备由美术组负责保管使用。
二、美术教室一切设备按上级和学校有关公共财产保管制度,定期清
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三、美术教室的门钥匙及室内各资料学科专用设施由美术组保管,任
何人不得私自配制和外借。
四、教师使用美术教室上课后,要在登记本上按要求如实填写使用情
况,离开前关好电器和门窗。
五、学生进入美术教室必须做到:
1、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损坏,损坏者照价赔偿。
2、保持室内清洁,不得乱涂乱画,乱丢乱吐。
3、按规定座位坐好,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打闹;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室内的电器。
自然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二、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由自然专职教师保管,登记建帐,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严禁随意搬
动,拆卸改装。仪器设备需要报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实验室仪器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
关的物质,更不能存放个人物品。
四、实验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
五、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线路,损坏仪器,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修订稿)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建卡,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价值万元以上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教育局内部兄弟单位借用时由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外借。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
教具保管制度
(修订稿)
一、教学用具是加强“双基”教学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不可缺少的工具,也是国家的财产。负责保管教具的同志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同时应主动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教
具。
二、教导处分工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教具保管工作,经常督促和检查教
具的保管和使用。
三、负责管理教具的同志必须建立和健全来往账本,做到来往分明,
账物相符,同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窃等安全工作。
四、化学药品应有单独橱柜存放。对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要加强保管,领用必须得到主管的校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
量。
五、要借用教具的同志必须严格执行借物手续,借物、归还时都必须签字注明日期,一般的借用时间不得超过借用教具时所属的学期。
六、借用的教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如属非人为的原因而
损坏不能使用的另作处理。
多媒体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网络教室摆放着贵重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电教设备。
二、多媒体网络教室一切电教设备按上级和学校有关公共保管制
度,定期清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三、多媒体网络教室的门匙,及室内电器柜的钥匙由管理人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和外借。
四、因工作需要进入多媒体网络教室应爱护一切设备、设施,注意
卫生,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
五、多媒体网络教室设置消防灭火器,安装防漏电保护开关。室内禁
止吸烟。管理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拉断电源。
六、按科学程序操作计算机,不能随意拆卸、移动、摆弄计算机设备。
避免人为故障发生,减少人为破坏。
七、任科教师使用多媒体网络教室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管理员,做好登 记,准备好课件。
八、管理人员应安装反病毒软件、网络安装防火墙,并按期进行升级;
定期查毒、杀毒。教师对从网络下载的或从外边带来的文件先杀毒
再使用。
九、对设备造成损坏者,学校要追究赔偿责任。
电化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化教室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的标志之一,电化教室内设备贵重,要严格管理,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二、电化教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学生按号就座,不得随意搬
动座位。
三、教师应严格按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用电,发现问题应向电教员
汇报,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四、上课结束,教师负责关闭电源,并认真填写专用教室使用记录。
五、外单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电化教室。
档案保管制度
一、加强保卫、保密观念,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室要专人管理,非
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入内。
二、档案出入库房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查阅的档案应及时归还原处。
三、档案箱(橱)均统一编号,库房中档案箱的排列做到整齐一致,
避免强烈光线直射。
四、档案的存放要有条理、有秩序,要以全宗为单位,结合保管期
限,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
五、研究改进档案的保护技术,延长档案的寿命,逐步配置库内设
备,干湿度均衡,安全可靠。
六、对库房档案定期进行核对,做到卷目相符,遇到特殊情况,应
立即检查,及时处理。
七、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做好防盗、防火、防潮、
防尘、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八、保持库内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机房管理制度
一、机房内电教设备是现代化教学设施的标志之一,要严格管理,
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二、机房内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三、机房内各种电教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生故障,及
时修理,保证各种设备完好。
四、设备使用完毕,应认真填写专用教室使用记录。
五、机房内一切设备不得外借、做好安全防卫措施。
校产安全制度
一. 教学大楼通道畅通,道口有“安全通道”和紧急疏散方向标志,
通道不堆物。
二. 经常检查大楼内各种设施安全,对窗、门、墙体下水道、水、
电等经常检查,防患于未燃。
三. 按消防要求在大楼内设置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各楼层消防龙
头,消防带及其他消防器材装置。
四. 大楼内的报警装置完好、保证每天定时开关。
仓库、实验准备室、储藏室
一. 物品堆放有序,保证室内整洁。
二. 化学实验室,按化学实验室要求管好有毒、有害物品,
三. 各室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四. 各室按保卫制度下班之后,必须关窗锁门切断电源。
办公室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一. 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
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二. 办公室使用的公章,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以防失
窃。
三. 办公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随手锁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关好 门,以防偷窃。
四. 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扔烟蒂和火柴梗。
五. 工作人员必须要会使用办公室内和周围的消防器材,发生火警,可及时扑灭。
六. 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炉、电水壶、电暖器等电气器具。
七. 必须经常有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室内的安全,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源。
财务室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财务室管理学校资金的重要部门,是保证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例规章制度:
一. 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会计主管的工作职责”、“会计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按制度进行日常工作。
二. 财务室人员工作必须做到:
1.早上进入办公室必须检查门、窗、铁门有否异常,警报器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
2.非财务室人员未经校长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3.上班时如果暂离办公室,必须锁好办公室抽屉、桌上的重要文件必须收好。
4.下班时必须锁好抽屉,检查保险箱现金是否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黄色数内,并要拨保险箱号码。
5.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门、铁门、并检查警报是否正常。
三.每学期开学、期末协助总务主任检查财务室,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时的交接管理制度
一.健全教职工调离原岗位的财产移交验收制度。凡教职工调离我校,
其借用的财产归还给总务处后,学校方可同意调离。
二.室内所有财产每学期结束由财产管理人员进行验收,上交各门的钥匙,同时填写财产移交登记表,由班主任、财产管理人员双方签名。如有损坏、丢失,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制度办理。时间为放
假前三天。
三.学校财产管理人员必须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或财产管理员退休时,要报教育局设备组备案,按财产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必须填写移交清单,由学校领导监交。移交清单的最后必须有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的签名和学校盖章,并一式三份(一份由移交人自己保管,一份由接受人保管,一份由学校归档)。待移交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
根据移交清单的内容清点财产物品,核对帐本是否相符。
东安三村小学
国有资产清理小组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精神,成立国有资产清理小组,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名单如下:
校长: 陆燕华
教导主任: 张国珍
总务主任: 毛金荣
报帐员: 刘青
财产保管员:周爱民
报废财产处置制度
东安三村小学
根据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有关专业部门和人员确认以及领导批准,有以下几点:
(一).严重损坏,无修复可能的;
(二).虽能修复,但修理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的;
(三).型号过时,已停止生产,市场不能提供所需零配件,又不能改作它用的。
(四).固定资产被盗、丢失应先报告学校领导,并视具体情况报公安局到现场勘察,保管人员(或当事人)同时填写设备丢失、被盗事故报告单,经学校负责人和总务处处签字盖章后交财产保管员处统一申请处置。
二.具体处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报废凭废品回收公司发票到财务处交款,并凭收款收据入帐;
(二).固定资产报废无残值回收需有有关领导证明
(三).报废资产的帐务处理:
1.根据教育局设备组的批复书办理固定资产减值手续,并将批复及有关资料及作为资产核减凭据。
2.根据标准无需教育局设备组的批复的要学校领导批准办理固定资产减值手续,并将批复及有关资料及作为资产核减凭据。
3.对丢失的固定资产,报上级行政部门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学校资产。
失窃物品的处置制度
东安三村小学
根据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失窃处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被盗、丢失应先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并视具体情况报公安局到现场勘察,保管人员(或当事人)同时填写设备丢失、被盗事故报告单,经学校负责人和总务处签字盖章后交财产保管员处统一申请处置。
二.具体处理办法:
(一). 凭公安局到现场勘察证明和公安局报失财产物品证明;
(二).固定资产报废无残值回收需有有关领导证明
(三).报废资产的帐务处理:
1.对丢失的固定资产,报上级行政部门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2.根据教育局设备组的批复书办理固定资产减值手续,并将批复及有关资料及作为资产核减凭据。
3.根据标准无需教育局设备组的批复的要学校领导批准办理固定资产减值手续,并将批复及有关资料及作为资产核减凭据。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学校资产。
财产报废报损审批权限
一、财产物资报废报损:自然原因而造成废旧、损坏、老化并失去使用价值的财产物资。缺少零件已无法修复的财产物资或虽可修复但修理费已接近财产物资的本身价格,已无修理价值的财产物资。
二、报废报损审批:
报送学校领导并经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财产物资。
学校审批权限:财产物资物品单价在1500元(不含1500元)以下,或一次报废总价值在50000元(不含50000元)以下的物品。
教育局审批权限:单价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或一次报废总价值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200000元以下(不含200000元)的物品。
区国资办审批:财产物资一次报废总价值在200000元(含200000元)以上。
三、报废报损流程:使用人申请 总务处鉴定、核实 单位财产管理员填写报废申请单
单位领导审核(审批)签字 教育局基建站审核(审批) 国资办、财政局审批
财产管理员和财务会计作帐务处理(注销帐面数)
四、报废报损财产物资物品在未经批准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在收到报废审批单后方可处理。报废报损物品一律交总务处集中处理。个人或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
(修订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财产保管员必须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询私情。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低值耐久、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对学校所有的财产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负责学校教学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对外勤购回的物品要及时验收入帐,平时发放物品要登记,并检查库存物品,除做到心中有数外,要保证物尽其用,经常与有关处室联系,定期对房屋、设备、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浪费和不积压浪费。
4、平时经常向师生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管理教育工作,经常与各办公室、年级组、实验室、各行政办公室联系、检查、核对、督促。
5、要做好修旧利废,延长物品的使用,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财产采购和验收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 学校各部门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
手续,由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
2、 验收时,对数量、质量、规格等应认真检查,并
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3、 各处室末办请购、审批手续而擅自采购的物品,
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4、 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入固定资产账、低值耐久帐,低值易耗用品账等。
4、 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
物相符,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财产使用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财产管理员负责对全校财产物资的具体管理,认真做好校产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2.资产巡视制度,财产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学校资产(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该修的报修,确系使用年久,又无法修复使用的填单进入报废程序。
3.仪器设备可分级管理,实验仪器由实验室专职老师专管,并做好日常维养工作,发挥物资使用效率,物尽其用。外单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出借,并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4.各组室、教室的财产管理
(1).组室财产管理设分户帐卡、一设二份,一份留组室内,一份交总务处。
(2).教室财产管理设分户帐卡、一设二份,一份留教室内,一份交总务处。
班级财产保管与总务处签约管理,定期检查。
5.使用人员的财产管理
(1).使用人员领借物品,设分户帐卡,一人一卡,学期结束财产管理员督促收回,并进行保养。
(2).专用工具原则不外借,专人使用,使用时到仓库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即刻归库,防止丢失,影响工作。
6.如工作调动,离校前必须将借用的物品到总务处办理移交或归还
手续。
财产领用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总务处财产保管员负责发放。
2.凡领用物品均属消耗品,领用后原则上不再收回,为此,财产保管员负以节约为原则,有权和义务按实际需要数量,分别供应。
3.每人办公领用物品,每学期初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圆珠笔、备课纸、抹布)等,学期中常规用品(粉笔、圆珠笔芯)等根据需要到总务处财产保管员领取,非常规用品领取,需填单申请,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领取。
4.各组室、教室的清洁用品,原则上学期初一次性发放到位(其中铅桶、畚箕等一学年发放一次)其中不再补发,特殊情况除外。
5.财产保管员对领用物品每月结算一次,定期分析消耗情况。
6.对违反财务制度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财产出借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学校的财物由总务处财产保管员统一管理。教职工因工作、学习,需要领用物品应本着勤俭节约、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通过财产保管员办理一定手续后方可借用,一律不得私自任意拿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开学时各班借用的清洁工具,班主任须在正式上课前一天办理手续,学期结束前一天如数归还。其他易耗品一律不得借用。
二. 凡需借用学校一般物品或工具,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贵重物品(如录音机、电视机、照相机、计算机、打字机等)和大型工具设备要经校长批准方可通过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三. 借用学校一切公物应及时归还,概不得私相授受。
四.校外单位借用物品,须持单位介绍信及经手人证件,由相应领导批准方得借用。
五. 借用物品归还时,由保管员负责当面验收,发现损坏或零配件丢失应追究责任,借用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财产赔偿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几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① 由总务处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② 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③ 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坏,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④ 故意损坏学校财产:本人主动到班主任(或总务处)承认错误,按原价的1-2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免于纪律处分。本人无赔偿的意愿,经学校发现后,才有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赔偿的,按原价2-3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外以批评或警告之处分。本人根本无所谓,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的,按3倍以上5倍以下的价格赔偿,并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4、损坏财产而不报告,无人检举,造成赔偿无着落的,按原价2倍的价格分摊到班级。
5、公共财产损坏的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或专用教室责任人)负责,赔偿落实到人(或班)。
6、财产损坏而赔偿无着落的一般不予修复,若班主任愿意由班级集体赔偿的方可给予修复。
7、学生毕业和教师调离,所借所用学校财产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8、以上赔偿款项均交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开票,收入作为修理专用。
精贵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 按照教学实验的实际需要,有计划的购置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2. 严格验收制度: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后,1周内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办理入帐入库手续。
3. 严格管理制度:对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总务主任定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按操作规程做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查明原因,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4. 严格使用手续: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单,使用前需详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未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5.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实验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帐物卡向财产保管员交接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总务主任认可
后,再填写报损损报废单报校长审批。
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一.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 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三.本规定适用于东安三村小学内涉及危险物品的教学、科研和生产及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四.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五.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6、部门领取的剧毒、麻醉等危险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即时退回库房。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随意存放。
六.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七.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八.从事实验和生产场所使用危险品部门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配备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
九.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是保证顺利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保证学校仪器设备得到更好的保养、维护,现制定有关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的管理及其协调工作。
2、仪器设备管理员有责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设备完好率高,并定期清点设备,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仪器设备的使用原则上“谁使用谁维护”,如出现故障,及时告知仪器设备管理员,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上报校财产保管员,财产保管员根据情况进行维修。
5、打印机、扫描仪的日常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若出现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须及时通知总务处联系厂家维修,以保证打印机的正常运作。
6、实验室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由实验管理员负责,若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财产管理员负责联系维修。
7、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贵重设备时,须填写“借用贵重设备申请表”,经总务主任批准后,方可领取。
9、学校的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之前,不得拆卸、改装、借出及携出院外。
财产物品报废、报损的管理制度
(修订稿)
1. 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财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修理或已无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处室、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经总务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后报废,一份送去记帐,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
2. 由于财产管理不善或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有意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责成过失人或财产设备负责人按《东安三村小学财产设备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由过失人填写财产报损单,一式二份,经总务处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报废。
以上制度,希望全校师生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同时希望全校师生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意识,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使我校师生能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
财产物品报废、报损物品处置制度
(修订稿)
1. 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财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修理或已无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处室、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经总务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后报废,一份送去记帐,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
2. 由于财产管理不善或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有意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责成过失人或财产设备负责人按《东安三村小学财产设备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由过失人填写财产报损单,一式二份,经总务处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报废。
班级财产设备管理条例
(修订稿)
学校财产设备管理是学校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估一所学校、一个部门、一个班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财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班级财产设备的清查、交接:
1、清查:每一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各班教室内财产设备进行清点、登记。(登入班级财产设备登记表)
2、交接: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班级的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总务处留底备案。班主任按登记表上所列财产对本班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如中途班主任更换,应先由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然后由新任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新的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学生毕业离校前,班主任应协助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3、班级财产设备包括:电视机、投影机、银幕、电风扇、饮水机、桌、凳、门、窗、黑板、日光灯、开关、插座、窗帘、卫生器具等。
二. 班级财产设备管理:
1、班主任是班级财产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
2、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如发现有螺丝松脱等情况出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如出现小问题不及时报修,出现大的问题时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
5、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及时在使用登记表中登记;不得随意使用各种设备。平时对各种设备要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如有故障出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报修。
6、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班主任到总务处填写报修单,由总务处签发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妥当后,需由班主任签名验收。
7、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工作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依据。
8、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教导处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财产管理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9、财产设备管理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学校评选优秀班干部、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
学校各专用室管理制度
(修订稿)
音乐教室管理
一、音乐室由音乐组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清洁,不乱丢纸屑、杂物,不在墙壁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时,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在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
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音乐器材的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如借出使用造成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 每次活动完,要放置好器材,关好窗、锁好门。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要保持安静和整洁。禁止喧哗,禁止吸烟,不吃零食,不
乱扔纸屑。
二、本室书刊、杂志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阅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三、本室新到的报刊、杂志,当月不外借,借过期的书刊、杂志需办
理借阅手续。
四、爱护书籍,不污损、涂写、撕页,保证报刊杂志的完好。如损坏
报刊、杂志,按有关制度修补或照价赔偿。
五、不准将报刊、杂志带出室外,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教室一切设备由美术组负责保管使用。
二、美术教室一切设备按上级和学校有关公共财产保管制度,定期清
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三、美术教室的门钥匙及室内各资料学科专用设施由美术组保管,任
何人不得私自配制和外借。
四、教师使用美术教室上课后,要在登记本上按要求如实填写使用情
况,离开前关好电器和门窗。
五、学生进入美术教室必须做到:
1、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损坏,损坏者照价赔偿。
2、保持室内清洁,不得乱涂乱画,乱丢乱吐。
3、按规定座位坐好,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打闹;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室内的电器。
自然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二、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由自然专职教师保管,登记建帐,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严禁随意搬
动,拆卸改装。仪器设备需要报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实验室仪器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
关的物质,更不能存放个人物品。
四、实验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
五、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线路,损坏仪器,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修订稿)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建卡,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价值万元以上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教育局内部兄弟单位借用时由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外借。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
教具保管制度
(修订稿)
一、教学用具是加强“双基”教学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不可缺少的工具,也是国家的财产。负责保管教具的同志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同时应主动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教
具。
二、教导处分工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教具保管工作,经常督促和检查教
具的保管和使用。
三、负责管理教具的同志必须建立和健全来往账本,做到来往分明,
账物相符,同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窃等安全工作。
四、化学药品应有单独橱柜存放。对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要加强保管,领用必须得到主管的校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
量。
五、要借用教具的同志必须严格执行借物手续,借物、归还时都必须签字注明日期,一般的借用时间不得超过借用教具时所属的学期。
六、借用的教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如属非人为的原因而
损坏不能使用的另作处理。
多媒体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网络教室摆放着贵重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电教设备。
二、多媒体网络教室一切电教设备按上级和学校有关公共保管制
度,定期清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三、多媒体网络教室的门匙,及室内电器柜的钥匙由管理人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和外借。
四、因工作需要进入多媒体网络教室应爱护一切设备、设施,注意
卫生,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
五、多媒体网络教室设置消防灭火器,安装防漏电保护开关。室内禁
止吸烟。管理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拉断电源。
六、按科学程序操作计算机,不能随意拆卸、移动、摆弄计算机设备。
避免人为故障发生,减少人为破坏。
七、任科教师使用多媒体网络教室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管理员,做好登 记,准备好课件。
八、管理人员应安装反病毒软件、网络安装防火墙,并按期进行升级;
定期查毒、杀毒。教师对从网络下载的或从外边带来的文件先杀毒
再使用。
九、对设备造成损坏者,学校要追究赔偿责任。
电化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化教室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的标志之一,电化教室内设备贵重,要严格管理,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二、电化教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学生按号就座,不得随意搬
动座位。
三、教师应严格按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用电,发现问题应向电教员
汇报,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四、上课结束,教师负责关闭电源,并认真填写专用教室使用记录。
五、外单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电化教室。
档案保管制度
一、加强保卫、保密观念,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室要专人管理,非
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入内。
二、档案出入库房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查阅的档案应及时归还原处。
三、档案箱(橱)均统一编号,库房中档案箱的排列做到整齐一致,
避免强烈光线直射。
四、档案的存放要有条理、有秩序,要以全宗为单位,结合保管期
限,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
五、研究改进档案的保护技术,延长档案的寿命,逐步配置库内设
备,干湿度均衡,安全可靠。
六、对库房档案定期进行核对,做到卷目相符,遇到特殊情况,应
立即检查,及时处理。
七、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做好防盗、防火、防潮、
防尘、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八、保持库内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机房管理制度
一、机房内电教设备是现代化教学设施的标志之一,要严格管理,
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二、机房内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三、机房内各种电教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生故障,及
时修理,保证各种设备完好。
四、设备使用完毕,应认真填写专用教室使用记录。
五、机房内一切设备不得外借、做好安全防卫措施。
校产安全制度
一. 教学大楼通道畅通,道口有“安全通道”和紧急疏散方向标志,
通道不堆物。
二. 经常检查大楼内各种设施安全,对窗、门、墙体下水道、水、
电等经常检查,防患于未燃。
三. 按消防要求在大楼内设置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各楼层消防龙
头,消防带及其他消防器材装置。
四. 大楼内的报警装置完好、保证每天定时开关。
仓库、实验准备室、储藏室
一. 物品堆放有序,保证室内整洁。
二. 化学实验室,按化学实验室要求管好有毒、有害物品,
三. 各室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四. 各室按保卫制度下班之后,必须关窗锁门切断电源。
办公室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一. 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
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二. 办公室使用的公章,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以防失
窃。
三. 办公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随手锁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关好 门,以防偷窃。
四. 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扔烟蒂和火柴梗。
五. 工作人员必须要会使用办公室内和周围的消防器材,发生火警,可及时扑灭。
六. 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炉、电水壶、电暖器等电气器具。
七. 必须经常有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室内的安全,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源。
财务室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财务室管理学校资金的重要部门,是保证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例规章制度:
一. 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会计主管的工作职责”、“会计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按制度进行日常工作。
二. 财务室人员工作必须做到:
1.早上进入办公室必须检查门、窗、铁门有否异常,警报器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
2.非财务室人员未经校长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3.上班时如果暂离办公室,必须锁好办公室抽屉、桌上的重要文件必须收好。
4.下班时必须锁好抽屉,检查保险箱现金是否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黄色数内,并要拨保险箱号码。
5.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门、铁门、并检查警报是否正常。
三.每学期开学、期末协助总务主任检查财务室,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时的交接管理制度
一.健全教职工调离原岗位的财产移交验收制度。凡教职工调离我校,
其借用的财产归还给总务处后,学校方可同意调离。
二.室内所有财产每学期结束由财产管理人员进行验收,上交各门的钥匙,同时填写财产移交登记表,由班主任、财产管理人员双方签名。如有损坏、丢失,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制度办理。时间为放
假前三天。
三.学校财产管理人员必须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或财产管理员退休时,要报教育局设备组备案,按财产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必须填写移交清单,由学校领导监交。移交清单的最后必须有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的签名和学校盖章,并一式三份(一份由移交人自己保管,一份由接受人保管,一份由学校归档)。待移交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
根据移交清单的内容清点财产物品,核对帐本是否相符。
东安三村小学
国有资产清理小组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精神,成立国有资产清理小组,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名单如下:
校长: 陆燕华
教导主任: 张国珍
总务主任: 毛金荣
报帐员: 刘青
财产保管员:周爱民
报废财产处置制度
东安三村小学
根据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有关专业部门和人员确认以及领导批准,有以下几点:
(一).严重损坏,无修复可能的;
(二).虽能修复,但修理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的;
(三).型号过时,已停止生产,市场不能提供所需零配件,又不能改作它用的。
(四).固定资产被盗、丢失应先报告学校领导,并视具体情况报公安局到现场勘察,保管人员(或当事人)同时填写设备丢失、被盗事故报告单,经学校负责人和总务处处签字盖章后交财产保管员处统一申请处置。
二.具体处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报废凭废品回收公司发票到财务处交款,并凭收款收据入帐;
(二).固定资产报废无残值回收需有有关领导证明
(三).报废资产的帐务处理:
1.根据教育局设备组的批复书办理固定资产减值手续,并将批复及有关资料及作为资产核减凭据。
2.根据标准无需教育局设备组的批复的要学校领导批准办理固定资产减值手续,并将批复及有关资料及作为资产核减凭据。
3.对丢失的固定资产,报上级行政部门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学校资产。
失窃物品的处置制度
东安三村小学
根据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失窃处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被盗、丢失应先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并视具体情况报公安局到现场勘察,保管人员(或当事人)同时填写设备丢失、被盗事故报告单,经学校负责人和总务处签字盖章后交财产保管员处统一申请处置。
二.具体处理办法:
(一). 凭公安局到现场勘察证明和公安局报失财产物品证明;
(二).固定资产报废无残值回收需有有关领导证明
(三).报废资产的帐务处理:
1.对丢失的固定资产,报上级行政部门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2.根据教育局设备组的批复书办理固定资产减值手续,并将批复及有关资料及作为资产核减凭据。
3.根据标准无需教育局设备组的批复的要学校领导批准办理固定资产减值手续,并将批复及有关资料及作为资产核减凭据。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学校资产。
财产报废报损审批权限
一、财产物资报废报损:自然原因而造成废旧、损坏、老化并失去使用价值的财产物资。缺少零件已无法修复的财产物资或虽可修复但修理费已接近财产物资的本身价格,已无修理价值的财产物资。
二、报废报损审批:
报送学校领导并经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财产物资。
学校审批权限:财产物资物品单价在1500元(不含1500元)以下,或一次报废总价值在50000元(不含50000元)以下的物品。
教育局审批权限:单价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或一次报废总价值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200000元以下(不含200000元)的物品。
区国资办审批:财产物资一次报废总价值在200000元(含200000元)以上。
三、报废报损流程:使用人申请 总务处鉴定、核实 单位财产管理员填写报废申请单
单位领导审核(审批)签字 教育局基建站审核(审批) 国资办、财政局审批
财产管理员和财务会计作帐务处理(注销帐面数)
四、报废报损财产物资物品在未经批准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在收到报废审批单后方可处理。报废报损物品一律交总务处集中处理。个人或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