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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辅导、考试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13

教学辅导制度

1、学期初,在广泛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暂时有困难的学生,从他们的思想品德、兴趣、爱好、家庭环境、家长的教育方法和辅导能力、人际交往等方面进行分析,定出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

2 在课堂教学中,采用集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要帮助学有余力的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同时,要有一定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知识辅导,如“提问、板演、操作、作业等。

3、要注意课内和课外辅导相结合,通过作业批改进行有针对性地辅导,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克服学习困难。

4、在辅导中要注意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5、教师要不定时地对学习有困难学生进行家访,请家长反映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出需请家长协助辅导的内容,研究辅导方法等,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6、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教师辅导计划的落实情况及辅导效果等,对进步显著的学生要提出表扬,给予鼓励。

 

             

2009.1

 

 

考试、考查制度

1、         考试命题要面向全体学生。考试形式要多种多样,着重考核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其次是综合能力和拓展能力。

2、          语文、英语每学期各进行两次口试。

3、          语文、数学、英语原则上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要进行一次单元测验。

4、         语文、数学、英语期中要进行阶段性练习,期末学校只组织学生进行语文、数学考试,英语为考查。其他课程不组织考试。

5、         针对考试,要及时进行各级质量分析。期中、期末为三级质量分析。

 

 

 

 

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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